近日,达州市华川汽车厂下岗工夏伟拉着市委工作人员的手说:“达州市安监局在我报案后,赶紧打电话安排人员勘察现场,为我母亲鉴定伤势,真是为咱老百姓说话的好人啊。”
垮塌围墙砸伤人,索赔碰壁
10月1日下午,滂沱大雨刚刚停歇,赵朝俊大娘便担上粪桶,来到屋后山坡上的自留地里栽菜秧。58岁的赵大娘家住达县南外镇新桥社区一小区,她家的自留地紧挨着四川省建筑第十五公司达州分公司水电安装队宿舍楼的围墙。
“轰隆!”15时30分左右,随着一声巨响,年久失修、加之雨水长时间浸泡的围墙,轰然砸向正弯腰劳作的赵大娘,猝不及防她顿然失去知觉,晕倒在砖砾中。附近邻居急忙将赵大娘送进了达县人民医院抢救。
事发当天下午,当夏伟从主治医生那里得知母亲的左脚已被围墙砸成了骨折,急需一大笔钱做手术时,他急了!急忙找到省建筑第十五公司达州分公司有关人员,谁知,却碰了壁。于是,夏伟想到了向达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案。当时,有人奚落夏伟:“安监局只管大案要案,你这鸡毛蒜皮的小事人家肯定没空管,你算老几哟”。夏伟只好抱着试一试的心态,通过114查号台找到了市安监局的电话号码。
安监局立即安排伤情司法鉴定
接到报案,正在值班的达州市安监局安监三科科长游志明在电话中答复:“我们马上安排人来为你母亲做伤情司法鉴定,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取证!”很快,达州金证司法鉴定中心的工作人员赶到医院,展开鉴定;市安监局安监三科工作人员尹东胜,于事发仅1小时后来到现场进行踏勘;省建筑第十五公司达州分公司预支的3000元医疗费不久也送到了医院……
10月3日上午,夏伟到达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补交书面报案材料。市安监局工作人员曾维军热情地接待了他。由于游志明和尹东胜外出处理突发案件,曾维军把夏伟带到了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张国玉代收了夏伟的报案材料,并耐心地向夏伟介绍事故鉴定文件办理及事故调处程序。
“我们就是要为老百姓维权”
当得知夏伟从华川下岗后,家里妻儿老小5口人就靠着自己开小面摊度日的困难情况后,张国玉连连安慰他:“小夏,请你相信,我们安监局一定会依法为你讨个公道的”。带班的市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何洪波也专门听取了夏伟的有关事故情况诉说。看着瘦弱的夏伟那无助的神色,了解到他的家庭窘境,何洪波局长告诉夏伟:“安监局的工作就是保护人民群众的,就是要维护好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小夏,你放心,先回去照顾好你的母亲,我们肯定会尽快公正地处理好这件事。”随后,何局长专门嘱咐游志明、尹东胜:“夏伟是下岗工人,家庭情况特殊,你们一定要从速办理他母亲的这件案子。如果我们职能部门不为弱势群体说话,那他们还能去找谁!”
伤者终于拿到事故责任认定书
在达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大力关心支持下,在游志明和尹东胜的全力奔走下,达州金证司法鉴定中心于10月8日出具了关于赵朝俊大娘伤情的司法鉴定结论报告:被鉴定人赵朝俊的损伤形成系体积较重、质地坚硬的钝形物压砸或打击(如砖石类)致左侧胫骨内踝骨折,腓骨粉碎性骨折。市安监局收到司法鉴定结论后,游志明和尹东胜、张雪等加班加点,通过大量走访调查当事双方、事故现场及有关证人后,仅仅用了不到5天时间,拿出了《关于四川省建筑第十五公司达州分公司水电安装队单身宿舍外围墙“10.1”垮塌伤人事故的责任认定书》(达市安监三[2005]05号),认定“四川省建筑第十五公司达州分公司水电安装队单身宿舍外围墙年久失修,稳固性较差,是造成此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四川省建筑第十五公司达州分公司对本公司水电安装队单身宿舍楼外围墙存在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不力,安全防护措施不够,是造成此次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与此同时,达州市安监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四川省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98-1号)等法律法规,责成由“四川省建筑第十五公司达州分公司水电安装队负此次事故的直接责任和重要管理责任”。
游志明和尹东胜还向记者表示:虽然事故责任认定结果出来了,但我们有责任有义务继续跟踪此事,不但要关注赵大娘的伤情,做好双方事故的善后调处工作,更要做到让无辜受害者对我们的整个服务工作满意。 (完)罗宾 邓良奎 记者 张世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