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川区工商局为进一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今年在全系统推行了廉政公积金和设立廉政举报奖励基金两项制度,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
一是推行“廉政公积金”制度。从1月1日起,根据干部职工职位的高低及廉政责任的大小,全年分别向局计财室一次性缴纳600元、480元、360元作为廉政责任保证金,同时局里再分别存入相应的金额,建立个人廉政帐户,作为廉政公积金。凡在本年度无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年终如数退还其廉政责任保证金,并将局里为其存入的相应金额奖励给本人。对年终考核党风廉政建设未达标的,除惩扣其缴纳的廉政责任保证金外,同时取消其年终廉政责任奖发放资格及评先创优资格,并视其违纪情节给予责任追究;二是设立“廉政举报奖励基金”制度。凡是社会各界对该局干部职工不廉洁行为举报一经查实,按违纪金额的1至2倍奖励给举报人,并对举报人严格保密。
目前,该局政风行风建设已取得了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