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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寿乡原书记乡长财政所长被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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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06-4-12 11:39: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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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渠县人民检察院成功侦破了渠县万寿乡主要党政领导干部合谋贪污救灾款案,涉案的乡党委书记胡某、乡长王某、财政所长张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今年2月,渠县检察院接到万寿乡主要领导贪污救灾款数万元的举报后,唐劲松检察长高度重视,立即组成了以反贪局副局长杨洪流为组长的专案组办理此案,并对专案组作出指示:此案涉嫌贪污的款项是国家的救灾款,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力侦办。专案组经过一个月缜密初查,查清了乡党委书记胡某、乡长王某、财政所长张某合伙共同贪污救灾款4万元的基本事实。3月22日,专案组根据检察长的部署,分别对胡某、王某、张某三人秘密传唤,经过一番较量,三人供述了贪污的犯罪事实。
经渠县检察院侦查查明:2005年上级有关部门给万寿乡下拨了救灾资金100万余元,修建乡伙食团作为该乡基层政权建设的一个项目,由包工头裴某承建,工程于2005年10月竣工。2005年12月的一天,胡某、王某、张某相约到渠城一茶房,胡某提出“要过年了需要钱用,想办法给我们三人考虑点费用。”得到了王某、张某的赞同。张某建议:在修建伙食团工程中增加费用解决。商量后,三人以结算工程款之名将裴某叫到茶房,在达成支付裴某全部工程款8.5万元协议后,胡某要求裴某“多打点领条领出钱来用于工作经费。”后裴某先后两次向乡财政所出具了6万元的“空头”领条,胡某、王某、张某将其中的4万元进行了私分、胡某、王某各分得1.5万元,张某分得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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