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信息网-WWW.DZ818.NET 网站首页 | 搜索
频道首页 | 党政要闻 | 政要访谈 | 领导论坛 | 热点追踪 | 部门风采 | 法制聚焦 | 建议呼声 | 关注三农
达州新闻 | 川东名镇 | 领导风采 | 公众评议 | 网上直播 | 监督投诉 | 招商引资 | 达州政协 | 旅游景点
您现在的位置: 达州信息网 >> 达州政务 >> 法制聚焦 >> 文章正文
最 新 热 门
最 新 推 荐
相 关 文 章
没有相关文章
数次盗电缆卖铜两人获刑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07-9-25 11:27:25

    为获暴利,两次盗窃同一公司的电缆线,将价值数万元的电缆线当作废铜销售。近日,被告人游某、张某因盗窃罪被大竹县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8年、罚金3000元,有期徒刑6年6个月、罚金2000元。
    今年4月26日上午,游某与廖某(另案处理)共同策划盗窃电缆线以换钱用。当晚23时许,游某伙同廖某窜至大竹县堡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岩井沟临时排水站,将该站共80米、价值7695元的电缆线砍断,盗走电缆线内的铜芯。次日下午,在某废品收购站销赃42公斤,获取赃款1848元,游某与廖某各分得赃款924元。
    5月5日下午,游某、张某伙同廖某又将该排水站230米、价值30591元的电缆线砍断,盗走电缆线内的铜芯。次日早上,游某和廖某转移赃物至大竹县乌木镇永兴村时被发现,随后,游某和廖某逃离现场。张某转移赃物时,被大竹县堡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保卫科人员挡获并扭送公安机关。5月10日,游某逃到武汉其姐姐家,返回大竹县时,在重庆至大竹的客车上被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游某、张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
文章录入:kclm    责任编辑:kclm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公司介绍 - 广告服务 - 设为首页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人才资源
    Copyright © 2004-2008 dz818.net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科创网络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Tel:0818-2663344 E-mail:webmaster@dzxxw.net
    地址:达州市达万路科创网络有限公司 点击发送消息给我们
    法律顾问:周川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