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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心超市”爱百姓 |
| 达州市通川区民政局创建爱心超市扫描 |
| 作者:王桌越 文章来源:市人大 更新时间:2006-0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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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川区是达州市企业下岗职工、城市无业人员和困难群众相对集中的地方,这些年来我们虽然通过城乡低保、临时救助、救灾救济、医疗救助等方式对特困群众进行了扶危帮困,但仍有部分特困家庭生活难以维持。为了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怀送到最需要帮助的人,我们及时在东城凤凰社区、西城红旗路社区、朝办马房坝社区兴办了以“政府兴办为龙头、社会捐赠为主体、社区管理为依托”的经常性社会捐赠和救助长效机制平台——“爱心超市”。在运行中,“爱心超市”始终按照“一个坚持”,“两种服务”,“三个重视”的方式高效运转,收到了良好效果,为构建和谐通川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坚持一个原则
“爱心超市”始终坚持“民政扶持、辖区共建、社会参与”的兴办原则。将居民家中富裕、淘汰的尚能使用的家具、家电和日常生活用品、辖区企事业单位、机关干部和热心慈善事业的个体工商户捐款组成的“爱心银行”以及民政专项经费进行统筹安排、分类管理、定向救助,对特困户、大病特困家庭、困难残疾人家庭、重点优抚对象、孤寡老人,以及社区听证会确定的确需救助的其他困难群众,根据困难程度确定救助标准,并实行动态管理。
二、实现两种服务
为了使真正的特困家庭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我们通过本人申请、社区评定、社会公示、办事处审批、民政审查的方式向救助对象发放“爱心卡”,特困家庭凭“爱心卡”每年可在“爱心超市”自主选择、领取价值200元的生活用资。针对不少特困家庭是残疾人的实际情况,我们采取了“预约登记服务”和“送货上门服务”两种形式,对不同人群采取不同的服务方式,在要求受惠家庭为辖区做力所能及的公益劳动以外,并对社区“爱心超市”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进行满意测评,保证特困家庭不吃“受气饭”、不领“受气物”,促进了社区文明和谐细胞建设。
三、重视三个环节
重视“管理、监督、效果”三个环节。爱心超市在运营中,我们始终遵从一个“人”字,突出一个“民”字,以人为本。为此,我们建立健全了“爱心超市”服务流程、服务制度、工作人员职责、收支管理制度、捐赠物品登记表、物品发放记录表等各项规章制度。迄今为止,我们购买了米、面、油、衣服、棉被等生活必需用品,对873户特困家庭进行了及时救助,救助物资折币近22万元。另外,还帮助解决了126户家庭子女就学困难,最大限度地为困难群众建立了生活保障“防护网”,撑起“保护伞”,取得了满意的社会效果,得到了老百姓的拥护和赞同。 (作者系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区民政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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