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工地从事木工活,今年6月,我上班时不小心脚底踩滑,从架上跌倒致肋骨骨折。公司说我是穿皮鞋上班,自己违章作业造成的损伤。请问我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天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郑传富解答:国务院公布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该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工伤保险实行用人单位无过错责任,并且不考虑劳动者是否有过错。劳动者只要发生工伤,不论是否有过错,就应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有关规定,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都要参加工伤保险统筹,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违法不缴纳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由该用人单位承担给付工伤职工相应保险待遇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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