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名河南新乡籍劳释人员组成的诈骗团伙,先后以达州市热电厂等多家单位急需购买设备的名义,以发函、致电等方式同全国生产机电的厂家取得联系,索要回扣诈骗 现金高达14万余元……近日,此案被通川区公安分局侦破。
诈骗案引起警方高度重视
2007年5月24日上午11时许,通川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综合值班室的电话铃骤然响起,一个操外地口音的男子向警方报警称,他被市热电厂供应科业务人员骗走现金4万元。 民警接警后,高度重视。通川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迅速成立了专案组,同时决定兵分两路对该起案件展开侦破工作。
8512号房里的交易
据报案人李某称,在来到达州之前,自己的所在单位曾接到一个以达州市热电厂供应科名义打去的电话,向他们了解该单位生产的各类机电设备型号及出售价格。并称市热电厂正处于紧张的扩建之中,急需2台用于生产电力的冷油器,希望厂方能够尽快派出业务员前往达州联系洽谈。为抓住商机,经厂方同意,23日,李某与同事赶到达州。走出火车站后,他们便拨通了“市热电厂”的联系电话,与业务员“周某”及“赵某”取得联系。随后,李某被热情地安排住进了小红旗桥附近某大酒店的8512号房间。
李某回忆称,在该房间安顿下来的当晚,“周某”和“赵某”如约敲门,开始了商谈订购设备一事。在紧张的洽谈氛围中,“周某”与“赵某”时常恭维李某二人是见多识广、了解市场销售运作的行家。谈到后来,李某二人才如梦初醒,原来此次洽谈的重点并非在于设备的售价,而是回扣——“单位拿出几十万买设备,一家谈不成还可以找第二家。”李某意识到只要谈妥回扣之事,就能顺利签订合同,为不失商机,他当即向“周某”和“赵某”二人各付2万元回扣,并约定次日签订设备购买合同。 第二天一大早,一觉醒来的李某与同事觉得事有蹊跷,于是赶紧打电话催促对方签订合同,结果“周某”二人的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李某二人在房间内焦急地等到当天上午11时许,见仍无法与对方联系上,确信被骗,向达州警方报警求助。
法网悄然撒开
接连数天,诈骗团伙疯狂行骗,被骗现金均在4万元左右,受害者报案均称交易地点在宾馆。
5月25日上午10时40分,受害人韩某某被骗至通川区翠屏路某宾馆8415号房间,被冒充市内某单位的三名工作人员,以购买大批茶叶为由,索要骗取回扣4万元。同月28日上午11时许,受害人陈某某在火车站附近某宾馆406号房间内,被一个自称是达州市热电厂供应科科长的人,以签订合同购买冷油器设备为由,用索拿回扣的方式骗走现金4.4万元。
接到后两起报案,专案组再次召开案情分析会。大家发现,多起诈骗案的作案手法雷同:犯罪嫌疑团伙在将受害人逐步引入圈套,到成功诈骗巨资的过程中,用来与对方联系的电话号码均为本地号码;犯罪嫌疑团伙在作案地点的选择上也颇费心机,均选择在档次比较高级、周边地形四通八达的宾馆对受害人实施诈骗。 受命限期破案的专案组,随即实施周密的侦破方案,刑侦民警们在符合犯罪嫌疑团伙作案条件的宾馆附近,采取明查暗访、布控蹲守等方式进行侦破工作。无形中,一张法网悄然在达城张开。 柳暗花明又一村
为能尽早将诈骗犯罪团伙铲除,警方把诈骗嫌疑团伙曾使用过的电话,定为侦破此案的第一突破口,然而在警方接连数天的调查中发现,曾被诈骗团伙用于与受害人联系的电话,不是停机就是关机。这令侦破工作一度陷入僵局,迫使专案组短时间内只能依靠死守严防的战略,继续令刑侦民警收集破案线索。
6月11日,就在刑侦民警们拖着疲惫不堪的身体继续战斗在一线时,两名江苏无锡人的到来,引起了专案组的注意。通过专案组调查,查实两人正是来达州洽谈签订冷油器设备的厂方代表。该信息被立即反馈到专案组指挥部,参战指战员意识到突破全案的时机到了,迅速制定出“引蛇出洞”的方案。指挥部决定由西城中队长马林、重案中队长覃剑带领刑侦民警赶到荷叶街某大酒店设伏,同时抽调两名体魄健壮的刑侦员乔装成无锡来达的业务员,进入该酒店。
当天下午2时许,二男一女刚乘车来到酒店外,就被刑侦民警锁定目标,三人体貌特征与受害者们的描述完全相符。数分钟后,等候在房间内的两名刑侦民警打开房门,与对方洽谈签订合同一事。果不其然,在谈判数分钟后,对方称拿不到回扣就另换厂家商谈。当警方完全掌握对方诈骗犯罪行为的事实证据后,一名刑侦民警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对方一男子就地制服。不足半分钟时间,三名犯罪嫌疑人被里应外合的刑侦民警包围,悉数落入法网。
扩大战果一网打尽
专案组随即对三人进行突审。查实该诈骗团伙另有二男一女匿藏在南城某出租房内,刑侦民警随后对其实施了抓捕。当天下午4时许,专案组接到一线刑侦民警的喜讯:“全部抓获,一个没漏。” 经警方调查,该诈骗团伙成员全系河南省新乡人,均为劳释人员,长期纠集在一起,好逸恶劳,密谋以购买机器设备为诱,向卖家业务员索要回扣,诈骗钱财。该团伙成员事先在网上查询相关产品的供求关系,后分批来到达州,承租出租房,冒充达州多家单位及公司工作人员,利用私刻的公章及单位介绍信、伪造合同等作案。该团伙分工明确,今年5月8日,团伙成员史某(男,61岁)、陈某(女,47岁)组成“先头部队”,来到达州市区踩点、租房、申请电话号码,待作案基本条件铺设成功之后,通知其余成员申某(男,37岁)、李某甲(男,45岁)、朱某(男,42岁)、李某乙(女,37岁)先后带着私刻的市热电厂、中心医院、银行等单位印章及一部传真机进入本市,向各个供应商发送购货信息,诱使供货商受骗上当。该诈骗团伙先后作案数起,共计诈骗回扣款14万余元。
至此,这一诈骗团伙被一网打尽,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