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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委书记杜青林批示,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6月21日至23日组织大型新闻采访团前往渠县,深入采访报道渠县李渡乡山河村原党支部书记范洪明同志的先进事迹。按照市委书记李向志批示要求,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同时组织市级新闻采访团随同采访。
范洪明(男,1953年——2007年3月),渠县李渡乡山河村人,1979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4年7月,他被全村党员、群众公推直选为村党支部书记。任职期间,他以深入推进“三村建设”、实现富民强村为己任,带病坚持工作,把自己的全部精力投入到了山河村党支部建设、发展村级经济、村民脱贫致富以及解决村里各种矛盾纠纷上,深受老百姓的爱戴和拥护。今年3月8日,为了认真落实党的惠民政策,范洪明在积极奔走向群众宣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政策途中,终因劳累过度突发心肌梗塞,不幸猝然倒在村里的麦地边离世。
市委组织部接到渠县县委宣传部的信息报告后,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杨天宗及时与新华社四川分社沟通联系,迅速组织力量深入李渡乡山河村实地走访调查,形成了关于范洪明同志先进事迹的调查报告及长篇通讯稿,并登载《达州基层党建》;《达州日报》头版头条予以大篇幅全文刊发;省委组织部《组工信息》专刊《山河垂泪送支书》;市委作风整顿办将范洪明同志作为全市两个先进典型人物之一,重点推介其先进事迹。随后,新华社四川分社记者杨三军亲临达州,在市委组织部有关同志及渠县方面陪同下,实地深入山河村进一步调查核实;在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和市委组织部及《四川日报》达州分社协调下,《四川日报》5月12日在要闻版重要位置刊登了《村支书倒在田坎边》。
6月16日,新华社总社重要内参《国内动态清样》第2086期以《四川渠县一村支书累死工作中事迹感人》为题,刊发了范洪明同志的先进事迹稿。6月18日,省委书记杜青林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深入挖掘、宣传报道范洪明同志的先进事迹。
根据省委书记杜青林的重要批示,6月19日,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柯尊平,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黄新初分别作出重要批示,提出了具体的贯彻落实意见。紧接着,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刘中伯,省委宣传副部长侯雄飞牵头安排,省委组织部组织二处副调研员卿刚和省委宣传部新闻处副调研员刘利华率领由《农民日报》、《四川日报》、《四川农村日报》、《四川党的建设》、《华西都市报》、四川人民广播电台、四川电视台、《四川新闻网》精干力量组成的新闻采访团,赶赴渠县李渡乡山河村深度挖掘范洪明同志的先进事迹。
6月20日,市委书记李向志在市委常委会上传达贯彻了省委书记杜青林的重要批示精神,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范洪明同志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次日,受市委书记李向志委托,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杨天宗赴渠县看望慰问了省委新闻采访团全体同志。市委组织部正县级组织员于礼忠、市委宣传部副部长余隆海率领《达州日报》、《达州晚报》、达州人民广播电台、达州电视台、《达州网》骨干记者,赴渠县随同省新闻采访团深度挖掘范洪明同志的先进事迹。
连日来,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的同志和省、市新闻单位记者冒雨深入李渡乡山河村实地察看了乡村公路建设、乡村教育、种养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情况,大量走访调查了与范洪明同志生前熟识的村民、县乡村干部,现场感受了山河村的新风新貌。先后召开了10多次座谈会,专门听取了渠县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向此德,县委副书记、县长邓瑜华,县委副书记唐廷教,县政协主席许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邹卫,县委常委、宣传部长陈运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叶祥金以及县级有关单位、李渡乡党委、山河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从不同角度对范洪明同志生前事迹的深入分析、介绍。
省委新闻采访团负责同志指出,范洪明同志奋斗不息直到把生命的最后一刻奉献给村民的事迹,真正折射出“平凡中彰显伟大、朴实中闪烁光芒”,由此看见了渠县乃至整个达州市党员干部的精神风貌。同时强调,范洪明同志的先进事迹“值得全省每一个村支部书记和党员干部学习”,并要求省、市各级新闻单位一定要认真落实省委的要求,坚持“要把范支书的事迹讲好”,以此“对我们的党员干部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起到教育、引导、震撼的宣传效应”。
据透露,省上已将范洪明同志先进事迹作为今年全省“七一”前重点宣传的8个先进典型之首来宣传报道,《四川日报》将在头版重点刊发,四川电视台将播发3集专题新闻。省委组织部还将形成相关调查报告,进一步弘扬范洪明同志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精神。目前,省、市采访团所涉各新闻单位正精心编辑稿件、节目,“七一”前夕将集中同步刊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