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洗面“洗”伤眼角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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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杜晓辉 庞… 来源:达州晚报 更新:2005-0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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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晚报》讯:“医了4天,还是看不清楚东西。”昨日,睡在市中心医院眼科病床上的高女士称,她在达城某美容院洗面后左眼眼角膜损伤,导致左眼视物模糊。但美容院称在责任没有明确的情况下,不能答应她的索赔要求。 顾客: 据高女士介绍,9月8日下午3时,她和朋友走进二马路口附近的一家美容院,做了脸部面膜护理。约2小时后,她离开该美容院去接儿子放学的途中感觉左眼微微有些刺痛,并不时流下眼泪。当初地并没在意,认为是洗面后的正常反应。回到家中,左眼仍不停流泪,视物时总是出现重影。9日上午,达州市中心医院医生诊断,高女士左眼眼角膜损伤,导致流泪、疼痛。高女土只得住进医院治疗左眼。 高女士称,这之前,她眼睛从未有病痛现象。她认为,她的左眼眼角膜受损是在做面膜时造成,应由美容院承担她在医院的一切医疗费用,并当面道歉。 美容院: 记者随后来到当事美容院。该美容院一位王姓负责人介绍,该美容院要求美容师在为顾客美容时,每做完了个美容环节后,美容师必须询问顾客对上一环节有没有不适应之处,得到顾客的明确答复后,才能继续下一个环节。王某称该美 容院的操作程序一直都是严格执行的。该美容院对高女士眼伤一事表示同情,但由于目前责任还没有明确,无法断定高女士眼伤是由美容皖造成的;所以美容院不能给高女士支付医疗费用。得知顾客高女士左眼受伤住进中心医院治疗后,美容院邓姓负责人赶到医院询问过病情。王某同时称,她是9月11日晚从外地跑赶回达州的,对高女士的跟伤索赔一事还不是很清楚。 截止发稿时,记者获悉,双方通过协商,已妥善解决好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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